恋在克苏鲁 第92章

作者:羽生萌萌香

  “不想去。”周南淡淡地说。

  “纳尼?what?不是吧?”简兮瞪大眼睛,“我是听错了么?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么?你知道我们在说哪个社团吗?文学社唉那可是,你的梦想乡,遍地都是文学少女!”

  甘棠诧异地看了简兮一眼,听这话的意思,好像周南很喜欢文艺范儿的,可是简兮怎么看都是个反义词。

  “那你就说错了,文学社并不是我的梦想之地。”周南也伸手捏住简兮的鼻子,两个人都没办法呼吸了,得微张着嘴。

  “以前天天嚷嚷着喜欢文学少女都是说着玩的么?”

  “不是个加入文学社的女生都能算作文学少女,这个字眼的重点在于少女而非文学,穿着白裙子坐在阳光里的少女长发披散,那才叫美,在这基础上再加一本膝盖上的书和鼻梁上的眼镜,这才是文学少女的究极体,明白么?不要随便一个加入文学社的女生就能算文学少女了,我可以没那么庸俗。”

  气质是种很玄妙的东西,它摸不着也看不见,但人们总是一眼能感觉到,当过兵的哥哥退伍了出来走路还是带着股气宇轩昂的正经,平日里懒散惯了的出门也容易走得吊儿郎当不修边幅,周南就是没来由地喜欢那种安安静静的文艺范儿,哪怕和简兮在一起了也改不掉。

  甘棠在旁边默默吃着剩下的纸杯蛋糕,听这两个人打情骂俏,她并无是个电灯泡的自觉,不插嘴也不发表见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是不庸俗,你的性癖已经惊世骇俗了!”简兮要把周南的鼻子拧下来似的拧了半圈,“很会吃嘛,普通的货色还看不上了还,是因为看上了谁家的小娘子,才不愿意加入我们伟大的文学社么?”

  “这就已经把文学社视作自己的囊中物了?”周南也加大力气还击,“白日梦还是少做点,想当社长要竞选的知不知道。”

  “那还不简单?”这个条件反而激起了简兮的斗志,她大手一挥,颇有几分豪气干云天的气势,“姑娘我什么人气,你心里没点数么?”

  这话她说出来可是斗志满满的,虽然一直都不是什么以成绩著称的好好学生,可在任何一个班里她都是盘靓条顺会来事,老师心中的宝贝疙瘩。

  从小学到初中,学校里但凡有什么公共活动,当主持人的必然有她一份,无论个头还是气质,往那里一站就能自动收获大家的目光,自家有这样好用的人才,老师当然也乐得推荐,每周升红旗的旗手都是她好不好,区区一个文学社长,拿下来还不是手拿把掐?

  “当文学社长得懂文学,你哪里懂文学?”周南还是要打压一下她的嚣张气焰。

  “不懂,但你自己也说了,文学重要么?”简兮歪着脑袋,“不重要!有几个人愿意天天看些晦涩难懂的书,装出自己很有学问的样子?我就是缪斯,我坐在文学社里看书,阳光从窗格里洒下黯淡的阴影,在我的裙子上跳跃,我就是定义文学美不美的文学少女!”

  “当上了再来臭美吧,别以为现在还是以前的那个老学校,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光是我们班就有两个市级三好学生,你以为就没别人会喜欢这个位置了?人家才是真·热爱文学的人,不像你,只是为了一己私欲就想去掺和一脚。”

  “喂!我们还是不是一家人?你的胳膊肘怎么只会往外拐的?”

  简兮彻底怒了,重重推搡了他一下,“听说我要去竞选,你的台词不应该是哇祝你好运,相信你宝宝你肯定会成功的?我说一句你就呛一句的,想干什么?造反?”

  “不是你先跟我斗槽的吗?我不回应一下总感觉不合适。”周南被她推远,又像不倒翁一样摇了回来,“再说了,如果你只是想要一个会说好话的招财猫,那我可当不了,做人要讲实事求是,光说吉利话不就成假战报了么?”

  “说点好听的话好像能憋死你一样!”简兮没好气地又赏了他一记暴栗,转瞬又软下来,蹭蹭他的胳膊,满满都是嗲里嗲气,“来不来嘛来不来嘛?陪我一起去参加竞选,我要是能称帝,就封你当皇后。”

  “甘棠不是说要负责制作校刊?总觉得是很麻烦的事,你去吧,竞选会陪你的。”周南继续推脱。

  上周的接连熬夜让他一直都处于人困马乏的状态,花了两天才缓过劲来,高中的生活实在紧张,连去食堂吃饭都得用跑的,才能挤出时间回来多休息会儿。

  当班长已经占用了他的精力,再参加个文学社?他又不是铁人,有那功夫为全校师生奉献,不如趁着课间趴在座位上打个盹儿舒服。

  “没别的事儿了,我就回去看看题。”他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要是真能当社长,我再加入文学社也不迟。”

  “就因为要制作校刊,文学社里有一台打印机,还有一台电脑。”就在周南要走出亭子的当口,甘棠忽然补充说,“如果当上社长,应该可以随意用。”

  自己的,电脑!周南很可耻的心动了。

  遥想千禧年之际,家里早早就买了电脑,可是就像宝藏总会有巨龙看守那般,家父就是盘踞在电脑面前的恶龙,唯有当老爹出去和朋友们厮混,他才能像只霍比特人一样溜达过去摸一摸,但爸爸连这也不允许。

  为了从家父手中争取到玩电脑游戏的权力,双方开展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较量,什么用户登录密码,BIOS验证,拆电源线……一边出招,一边就抱着翻出来的《家用电脑指南》啃,挨个把屏幕上看不懂的字符和按键通通试一遍,能幸运找到破开的方法就可以爽完一通,在爸爸回来之前关机冷却就算成功。

  要不是有这份热爱,周南也不至于会光顾黑网吧这种地方,没有哪个男生可以拒绝一台独属于自己的电脑,何况还是在学校里!

  内心的小人儿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一边是好学生的上进心在大声说,醒一醒!不要堕落!说好的成绩第一呢?你是个学生,学生就该看中成绩,儿女情长和娱乐游戏只会使你放纵!别忘了你还要和甘棠这个怪物比成绩呢!

  另一边是忠诚的欲望在桀桀怪笑,说我有自制力的好不好?再说是在学校里,还能不上课了跑过去放纵不成?知道什么叫劳逸结合么?适当的兴趣爱好有助于激发大脑亢奋,连休息都省了,能让你精力百倍学力千倍,还能查资料咧,还能自己打印试题咧,连买卷子的钱都省了!

  几番天人交战之后他那迈出去只踩了一步台阶的脚,就又收了回来,以一种面瘫脸的状态坐回了简兮身边,双目直视前方。

  “我要加入文学社。”他说。

  “前倨而后恭,思之令人发笑哦。”简兮捏了捏他的脸,眯着眼睛坏笑,“两个人去竞争就多一份保障,不过呢,可别以为我会把那么好的机会让给你,电脑我要,教室我也要,我全都要!”

  “笑话,你以为我会让给你么?”周南皮笑肉不笑地挑了挑眉,“How many times have we fought?”

  “Hard to say,It's the only memory I have of us since we were kids.”

  “Time to finish this,简兮!”

第125章 青梅竹马vs青梅竹马

  进入高中生活以后,假期就变成了一件奢侈品,每周只有周日这一天可以休息,来自周边县市的学生们因为时间很短,在这里住校的大都不会把这宝贵的一天用在往返回家只呆几个小时上,而是趁着这个时间把堆积了一周的衣服洗一洗晾晒。

  有心思的女生们出去逛逛街,懒得乱跑的就在宿舍里睡个懒觉,为数不多的球场上早已被热衷篮球的少年们占据,周围的看台上坐着分享耳机的女孩。

  不过这个星期显然要比平常的周末好玩一些,社团招募的事宜在食堂下面的公告栏整整公开了一周,所有社团的筹办都选定在这个周日的下午,大都非常朴素,乒乓球社的就去乒乓球台报道,喜欢打篮球的就去篮球场报道,至于剩下那些略沾点文艺或者没什么归处的,就在平时跑操的空地上搬几套桌椅支起棚子,和老师报备一下就行。

  倒是文学社特殊一些,作为唯一一个有官方背书的指定社团,它的招新选拔学校的礼堂举行。

  这吸引了不少周末还在留校的学生前来看热闹,毕竟学校里有意思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偌大的校园里发生点什么都能给乏味的生活带来些新意,八卦乐子的传播速度比专门搞明星绯闻的狗仔队都要快。

  新校区的礼堂是个圆顶建筑,银色的穹顶,干挂石材的外立面,阳光盛烈的时候从校区外的公路上开车经过,能看见这建筑独自熠熠生辉的样子,仿佛某种显眼的地标。

  能容纳全校师生的礼堂里坐了几百个看热闹的同学,愿意参加社长竞选的都坐在前排,和单纯的吃瓜群众之间刻意划开了两排空位当做界限,最前方坐着几位喝茶的评委老师,有的是在本校任职的语文特级教师,还有本地报社的副主编,甚至加入了省级作家协会的年级主任。

  两校合并的好处就是师资力量的整合和教育方式的改组,要是放在以前,县级高中是没这种待遇的,但现在这个学校已经变成了面向区域性的大型重点高中,有的东西也变得越发正规起来。

  “来看的人还真多,现在的学校有点太大了。”小弟四处打量了一番。

  “听说等明年后半工程完工,新一届招生进来规模还会更大的。”

  “那能当上文学社社长该多威风?你有信心么?”

  “我势在必得。”梁家伟耸了耸肩,露出成竹在胸的自信笑容,得体的小西装显得他身材越发英武,他不经意似地摆了一下手,刻意露出手腕上的欧米茄,厚重的机械表,表面流淌着金蓝色的淡淡微光。

  “老大你这表牛逼呀!”小弟两眼放光,抓住梁家伟的手腕欣赏起来。

  一块好的手表对于男生是很酷的,尤其是他们这个年纪的男生来说,在学校里平时都得穿校服,站在讲台上一看跟一片大白萝卜似的,能够显摆一下哥的装备,大抵就只有球鞋和手表了。

  “你才知道我牛逼么?别给我弄脏喽。”嘴上是这么说,梁家伟却得意地抖了抖手腕。

  他是高二年级的理科博雅班学生,来自市区,父亲是本地是法院的院长,母亲在三甲医院做主任,这两年江南老贼的《龙族》卖的火热,人人都知道楚子航之名,梁家伟也有幸被同学们揶揄,戏称为本班楚子航,又高又帅,潇洒多金。

  老市中不乏那种浑身上下加起来,一身行头大几万的学生,但比他有钱的没他成绩好,比他成绩好的未必有他有钱,这让梁家伟一直都对自己很有信心,什么都要最好的。

  曾有无数春心萌动的少女明里暗里地暧昧,梁家伟都懒得理,他觉得本地的姑娘配不上自己,将来他是要去当京爷发展的,要娶肯定也得是那边的女孩子。

  对于文学社长,梁家伟也当然视作自己的囊中物,他对文学不文学没什么兴趣,只是听说当上社长可以在校刊上署名就来了,这是一种荣誉,因为学校的图书馆里甚至保留着当年抗战时的报纸校刊,几十年来不曾丢失,历任校长都宝贝的不行。

  人活一辈子,有几个人可以留名让后人知晓呢?梁家伟觉得要是能在校刊上署名,不说全校都能认识自己了,以后的学弟学妹们进了图书馆,翻阅校刊,还能看到他的鼎鼎大名,多是一件美事!

  一想到这里梁家伟就有点飘飘然,为此他刻意早上叫老爹找人开车送过来,置办了那么一身行头,往这里一坐就显得超凡脱俗,对比那些只是写了个稿子就来凑热闹,甚至还穿校服或者背稿子的选手,他都可以说是个明星了。

  这个就叫牌面!

  梁家伟翘着二郎腿,双手放在膝盖上,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拽气,左看右看,看谁都像是在座的垃圾,已然天下无敌。

  “臭显摆。”身边传来一个轻飘飘的声音,言辞轻佻而犀利的女孩微微掩住嘴轻笑,又用一根软玉般的手指支起尖削的下颌,歪着头,闲不下来的右手在膝盖上的画板游走。

  青梅竹马有很多种形态,有的两小无猜,有的老死不相往来,还有的相爱相杀,周红麦和梁家伟就属于相杀那一款的,都是一个机关大院出身,两家只隔一个楼层,大人们的关系好的不能再好了,倒是自家两个一起长大的小孩总看对方不顺眼。

  对周红麦来说,梁家伟就是个装逼怪,天赋可见一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大家坐在操场上玩,一年级的学弟学妹从旁路过好奇地打量,此人恬不知耻丢出一句看什么看,没看过帅哥么?初中的时候面对同班女生的情书,此人捋起自己的头发故作深沉状,说不是我不愿意接受你,是我爱过被伤的太深,这辈子无法再爱了。

  很多年以后这种人物才有一个准确的称呼,当周红麦看到那条段子的时候,脑子里就不由得想到,这货的真名其实是什么梁嘉豪吧?

  “什么叫显摆,哥天生丽质好不好?”梁家伟双手把头发往后猛地一捋,一个经典的传统帅哥背头,“你在画什么?”

  “你喽。”周红麦在画板上快速描绘几笔,点上两个点权当眼睛,那赫然是个穿着小西装的人影,只不过顶着一颗大猪头。

  从小周红麦就获得了最好的绘画教育,家里的老一辈画家希望她继承大业,周红麦对此不应允也不拒绝,学会了就隔三差五的随手画点什么,靠着一手为同学速写画像的手段,她在女生圈子里如鱼得水。

  可这样的她却不是什么艺术生,也和梁家伟一样是高二年级理科博雅班的学生,能把晚自习用来参加绘画训练而不掉文化课的成绩,仿佛那些知识只要学过再刷一遍题目她就可以拿下了,从小到大各种奖项拿到手软,是绝对的别人家的孩子,真正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开花。

  今天的她是一身修长的白裙子,婉约的披肩盘发,还有浅跟的凉鞋,文艺气息出众,外面罩着长款的羽绒服来保暖,等到上台的时候她会以夏装的形式出场。

  好多来参加的女生,一看见周红麦的装束就先觉得自己矮了一头,人家这个心思和准备就不是普通人能想到追得上的,评委的好印象会给谁不用多说,有些人干脆就调头回宿舍换衣服去了。

  “你一定要跟我抢吗?”梁家伟咬着牙,有点恨恨的。

  “对啊,我对社长没兴趣,可是只要你想当,我就偏不让你当。”周红麦点点头。

  “就不能让我这一回?就一回?你别参加,假期回去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再贵都不说一个字!”

  “你还需要别人让你?不是天大地大你最大了吗?”周红麦淡淡地笑笑,“我们各凭本事,愿赌服输。”

  梁家伟被她搞得没脾气了,小的时候他比较熊,经常欺负邻家的周红麦,那会儿周红麦一被惹就只会哭,跑回去告状,为此梁家伟没少挨家长揍。

  本来他觉得大家都长大了,他也变得成熟了,不会再做那样的事了,没想到周红麦对小时候受过的欺负一直耿耿于怀,处处都要跟他作对,在班上的女生中间说他小时候的糗事,拉低大家对他的印象,平日里他喜欢什么她就要抢走,连去一趟小卖部都要故意把最后一块面包买去,就是不给他吃。

  可是面对这种挑战梁家伟又没什么办法,在上台演讲这方面周红麦是有天赋的,她只要往台上一站就自动开启战神模式,口齿清楚表情生动落落大方,还上过本地电视台当小主持人,在这种畜生一样的天之骄女面前,他根本没有一战之力。

  “算你狠!”梁家伟竖起一根中指,简直是咬牙切齿地恨。

  “谢谢,我一直都这么狠的。”周红麦吐吐舌头,“不过就算没有我,你也赢不了就对了。”

  “怎么可能?”梁家伟举目四顾,他的所谓自信是建立在降维打击上的,虽然自认比不上自己的死对头,纵观周围,也没一个人模人样的能和他斗。

  “你知道演讲比赛的要义在哪里么?”周红麦抬起眼神,看着前方的舞台。

  “是说黑幕么?”梁家伟看了看那边的几位老师,“虽然都是以前学校的略有耳闻,可是我根本不认识啊,他们会把社长给自己班上的学生?”

  “你的内心也太阴暗了,这种事情也要搞黑幕?又不是只有一位评委。”周红麦没好气地翻翻眼睛,“是说讨评委的欢心啦,超级女声看过没有?”

  “当然看过啊,我喜欢李宇春,信春哥,得永生!”

  “其实能够登上那种总决赛舞台的人,唱功都不会差,根据每个人的声线又有不同擅长的风格,只要自己知道擅长什么,表演出来就好了,那为什么有冠军亚军和季军呢?”

  周红麦敦敦教导,“因为评委们也有自己的喜好啊,总有一个人是能让你眼前一亮的。当年短信投票决定总冠军,春哥艳压群芳,不就是因为她的中性风装扮有别于其他人,是个很惹眼的特色么?有了这第一眼,你才会关注她的唱功,她在舞台上的自信。”

  “你的意思是我得上去整点活儿?”梁家伟挠了挠头。

  “不,你这么干反而错了,超级女声的投票群体是年轻观众,年轻人当然能接受新鲜刺激的东西,以前贴吧不是好多人反对李宇春,她的中性风格是她的本钱也是她的劣势。”

  周红麦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几位老师,压低声音:“像这些年纪大的老师,他们喜欢的只会是严肃又正经的咬文嚼字。你的稿子我看过了,居然敢用林语堂的原话?什么‘精彩的演讲应该像少女穿的迷你裙,越短越好。’?这种话说出来老学究们不唾弃你就不错了,还选你?笨!”

  梁家伟恍然大悟,原来这里面还有这么多门道,纯纯看人下菜啊。

  可是他已经来不及去改了,就在他们说话的功夫,第一名竞选者已经上台,他的顺位很靠前,就这点时间要修改一份新的稿子出来可不容易,为了当上社长,他精心准备了好久,稿子里都是类似那种讲给年轻人的讨喜笑点。

  他转了转眼睛,斜眼瞥向后排的座位四处寻找,在那里,他看见了正在起身要去上厕所的长发女孩,学校里罕见头发那么长的女孩子,她面前的桌上,一张摊开的稿子就放在那里。

  “你要干什么?”周红麦注意到了他的目光。

  “借一份来用用喽。”梁家伟嘿嘿一笑,他支手挡住半边脸,歪着身子靠在扶手上,好似一个沉思将要睡去的姿势,“帮我打一下掩护。”

  就在他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丝状的黑雾从遮掩脸部的手掌下隐隐渗透出来,一颗圆润的小东西从他的袖口上滚动下去,落到座位底下。

第126章 那是我的词儿啊!

  如果有人这个时候趴在地上看一眼,就会发现有一颗黑色的小球在地板上悄无声息地滚动着。

  它的速度并不快,却异常敏捷,沿着座位间的缝隙蜿蜒前行,所过之处连一丝灰尘都没有沾染,如有生命一般,能够准确绕开踩在地上的靴子,遇到台阶时也能跳跃到恰到好处的高度,轻易逾越过去。

  “又要剽窃别人的智慧了是么?”周红麦低声说着,幽幽地叹了口气,她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

  从很久以前开始,梁家伟就拥有可以把自己身体的部分零件分离出去的奇异能力,有时候是脚,有时候是手指头,又或者是一张跑来跑去会说话的嘴,从五官到部分肢体,梁家伟这个人就好像是用无数图层堆叠起来的一样,随便拆下来哪一张都可以活动自如。

  最开始学会这些的时候,梁家伟总是乐此不疲地用在她身上,什么半夜一只手在床头扯掉她的被子,早上睡懒觉的时候被溜进来的一张嘴给吼醒,还把自己五官全都抹掉,在黑夜里打个手电筒在楼道里想要吓她个半死,那个年纪的男孩根本就不知道成熟两个字怎么写。

  小鬼头的恶作剧每每都以惨败收场,因为她麦子对这些技能都是免疫的,打小就是看哈利波特长大的女孩,对世间一切奇闻趣事都有着瞬间接受的淡然,坚信自己的身上流着巫师的血,就像聪明的小赫敏。

  只可惜等待了很多年的录取通知书也没有猫头鹰送过来,周红麦估计自己这辈子是没希望入学霍格沃茨了,好在身边还有个会魔法的家伙在,要是有一天他能得到录取通知书,怎么着也得叫他把自己带上,不然鬼才和这个长不大的幼稚鬼做朋友。

  “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梁家伟笑得蔫坏,“这是借。再说那个女生一看就是个来凑热闹的花瓶,一介美女当什么文学社长?不适合她,这种人就该去享受青春,谈一场甜甜的恋爱,文学社长这么难干的粗活,当然得我们爷们来干!”

  “你那是看人家长得漂亮,才故意动了歪心思吧?”周红麦翻翻眼睛,里外都是一股嫌弃的劲儿。

  “怎的就凭空污人清白呢?我可不是那见异思迁的货色好不好?”

  “你当然是。”周红麦装作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后排,“总是这么干偷鸡摸狗的事情,迟早有一天你会被逮住的。”

  “别傻了,要暴雷早就暴了,还能等到今天?”梁家伟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天予不取,反受其咎,上天赐给我这样的魔法,那就是要送给我用的,说不准我上辈子是个喜欢行善积德的老好人,可惜英年早逝,于是没用完的善良点数都到这一生来回馈给我了。再说借一下创意嘛,又不是什么大事,没有我她一样会失败啊。”

  周红麦没再说话,不是不想说,而是懒得说了,就好像一个当妈的看到自己不成器的儿子,说了几百回就是不听,索性彻底放弃。

  反正无论她说什么,这家伙总能以死皮赖脸的劲头,想出无数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何必浪费口水呢?不如回忆一下自己的稿子。

  见到自家的青梅拉了拉衣服裹紧身体,没再接着絮絮叨叨,梁家伟就更大胆了,他操控着自己的那颗眼球,悄无声息地爬上了座椅的椅背。

  眼球没有手脚,表面圆润,却能够像壁虎一样吸附在木质的表面上,在两个座位之间那小小的空当中,眼球就紧贴在这微妙的位置,瞳孔微微放大,快速扫视稿纸上的演讲词。

  本来梁家伟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打算来临时抄一份的,他没指望这份稿子会有多好。

  虽然只是刚刚的一瞥,他已经在心里给那种高颜值的女生贴好了标签,通常这类人物成绩都不怎么样,就是爱看热闹,哪里人多就去凑一把。

  可是没想到那女孩的稿子粗略读下来,居然感觉不错,除了字迹有点丑像是鳖爬,比他那条迷你裙稿子可要好不少,正经上口,酸词拉满,很符合学院派的严肃风格。

  这下梁家伟就更有心思了,赶紧开始当场记忆,距离他上台就几个人的时间,总不至于那么点儿背,这女生排在他前面上台。

  虽然是个习惯于耍手段的人,梁家伟的成绩并不虚假,优等生无论品性如何,记忆力都不会差,他在操控眼球阅读的同时,另一只手也没闲着,快速敲打手机,跳着记词当做提示,这样就能尽快在那个女生回来之前全文拿走,空下来的地方可以靠推测和记忆补全。